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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银行“萝卜章”案风波 子公司被判赔偿恒丰银行8979万元

※发布时间:2018-5-11 11:39: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时隔一年,江阴银行(002807.SZ)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这场没完没了的“萝卜章”大战,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昨日晚间,江阴农商银行(下称:江阴银行)发布了一则《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称近日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下称:宣汉村镇银行)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的《民事》,宣汉村镇银行一审败诉,被判向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返还垫款8979.37万元及相应利息。

  这场官司源于去年2月,恒丰银行常熟支行以与宣汉村镇银行签订的《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协议》 或《商业汇票代理转贴现业务合作协议》,后者未能在约定的回购期履行回购义务,原告垫款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当时宣汉村镇银行给出回应的是,经自查并未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签订过上诉协议。如今时隔一年,案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但宣汉村镇银行依然表示不服,并决定依法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提起上诉。

  事实上,这只是江阴银行多起票据诉讼案中的一个。从2016年起,江阴银行控股子公司宣汉村镇银行先后涉及的票据业务未决诉讼就有6桩。

  除上述丰银行常熟支行案外,还涉及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案、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案、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案、鄂尔多斯农商行案以及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案。

  尤其与恒丰银行的之间的票据案纠纷,几乎每桩案件的诉讼理由和症结都如出一辙,都是因宣汉村镇银行“未能在约定的回购日期履行回购义务,原告垫款。”。

  不过,宣汉村镇银行始终都不承认与恒丰银行方面签署的《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协议》 或《商业汇票代理转贴现业务合作协议》(下统称为:《合作协议》)真实存在。

  江阴银行曾在2017年3月1日发布公告表示,“嘉兴案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系恒丰银行与票据中介涉嫌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直指恒丰银行票据造假。

  但在2017年3月1日的公告中,恒丰银行却强调,从始至终都未参与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内部员工的违法行为。事发后,恒丰银行从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处置到期票据,履行回购义务并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垫付了利息,了良好的同业信用。

  同时其还指出早在2015年7月该案件之初,宣汉警方已经将该案的主要犯罪事实基本查清。时任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行长吴国建、营销业务部主任王永华已因收受贿赂、非法向票据中介出借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开立的同业账户等行为,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恒丰银行提供的多份《合作协议》是否真实存在?到底谁才是涉嫌伪造公章的那一方?这场“萝卜章”纠纷案可谓是“扑所迷离”,让人傻傻分不清。

  据悉,江阴银行前身为江阴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9月2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全国第一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也是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农村商业银行。

  虽然头顶两个“全国第一”,但上市不到两年的江阴银行不是以业绩出众闻名,而是以“业绩最差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率最高的A股上市银行”扬名。

  江阴银行最新发布的2017年度业绩报告显示,该行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亿元,同期增长4.11%;基本每股收益0.4574元,同期下降4.29%;总资产1094.0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39%。

  根据此前16家上市银行披露的业绩快报,江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又“荣幸”地登上了榜首。而野马财经发现,江阴银行的年度业绩情况,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子公司未决诉讼的不良影响。

  年报显示,江阴银行2017年营业外支出为1.34亿元,相比2016年度的231.8万元,同比暴增了5683.69%。对此江阴银行解释为,系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截止目前江阴银行子公司宣汉村镇银行现有的6未决票据纠纷案,涉诉金额共达3.47亿元。

  包括早前3月份,更是因证监会通报厦门北八道集团涉嫌江阴银行等次新股案,证监会开出55亿史上最大罚单,导致江阴银行股价一度受挫。

  对于未决诉讼是否会对银行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野马财经联系了江阴银行证券事务部,对方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听说银行领域与江阴银行类似的票据案很常见,尤其商业银行涉及金额几百、几千万,上亿的都有,只要有银行内部人员“疏通”,弄个假票据,就有可能带来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