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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双胜镇人民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30 6:37: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党委、决定将交通运输、高层建筑消防、建筑施工、化学品、校园安全、特种设备、教场所

  贯彻和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发展、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重点内容(一)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砂石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加大面执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面行车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组织开展客(渡)船、码头(渡口)、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和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打击船舶超载、超定额、超航区航行及非载客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双胜、镇交管办、镇管船站等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二)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高层密集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防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现场消除隐患。随时做好消防物资、设施设备的准备,定期对消防物质、消防设备、应急仓库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确保第一时间能投入救灾工作。

  (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将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工程、公和桥梁、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事故发生。

  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化学品运输环节和涉氨、涉氯、石油液化气等易扩散有毒介质、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介质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剧毒物品和遇水、遇湿、高温容易起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是否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潮、降温措施,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是否违规装卸作业。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措施,整治一证多厂、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防范措施,非法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

  责任单位:双胜、镇安办、镇群工办、镇交管办、镇整治办、镇党政办等单位,各村(社区)(五)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畅通;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维修保养,彻底排查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强化学校电梯和锅炉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出现校园行为。

  (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客运车辆,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深入开展教场所安全监管。扎实做好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全镇教场所行业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度门寺节假日期间的教旅游安全为重点。加强对安排文明教活动和租用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检查运输资格、线审批、车辆的安全性能、外观标志和车身反光标志等;对段的道、祭祀点、祭祀设施和食堂斋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投入经营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人民统筹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社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隐患整治。要建立隐患登记、整改验收专门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

  检查人员、隐患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整改验收表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标准清单,做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力争重点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规范检查执法,事故发生。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一经发现,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在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记录及相关文书,确保闭环管理。(四)严格暗访督查,从严追究责任。镇督查办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暗访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对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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