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旅游网新疆飞机维修 关毅报道)定义,是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在145.3款“定义”中,定义“维修”为:是指对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工作。用“定义”的定义去分析CCAR-145部中“维修”的定义,会发现该“维修”定义讲了“什么是维修”,但没有讲“维修是什么”,也就是说,定义了“维修”的外延,但没有定义“维修”的内涵。
维修是什么?我们可以对“维修”的种类分别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共性,从而归纳总结出“维修”定义的内涵。
在145.18款“维修工作类别”中,将维修分为7种:检测、修理、改装、翻修、航线维修、定期检修和民航总局认为合理的其他工作。
检测,是指不分解航空器部件,而根据适航性资料,通过离位的试验和功能测试来确定航空器部件的可用性。
检测针对航空器部件,通常是为判断故障或根据维修方案定检要求而进行,其目的是确认部件符合型号合格证要求。
修理是在确认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故障的情况下进行,其目的是将偏离型号合格证要求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恢复至型号合格证要求。
改装,是指根据民航总局批准或者认可的适航性资料进行的各类一般性改装,但对于重要改装应当单独说明改装的具体内容。
改装是一种特殊类的维修,实际应归于“制造梦见手机丢了”类,只是为了管理和实施的方便而纳入“维修”类。民航维修业的常识是:航空器及其部件的可靠性可以恢复但不可以提高。航空器及其部件,出厂时的可靠性为其固有可靠性,随使用时间增大,其可靠性降低,通过“维修”恢复其可靠性,但恢复程度不可能超过其固有可靠性,如果将“改装”做为“维修”种类之一,则以上常识将打破:“改装”将改变初始的固有可靠性而带来新的固有可靠性,从而提高可靠性。因此,本文在分析中认为“改装”是特殊类维修而有意忽略。
翻修,是指根据适航性资料,通过对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进行分解、清洗、检查、必要的修理或者换件、重新组装和测试来恢复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使用寿命或者适航性状态。
翻修是针对航空器部件的最大程度的检测和修理(航空器目前已不使用翻修概念),其可靠性恢复程度接近部件的固有可靠性,所以,翻修后,部分维修记录项目可以归零。
航线维修,是指按照航空营运人提供的工作单对航空器进行的例行检查和按应飞机、发动机手册等在航线进行的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包括换件和按照航空营运人机型最低设备清单、外形缺损清单保留故障和缺陷。
航线维修内容是针对航空器及其系统的最低级别的“检测”(主要为目视外观检查和基本功能测试),以及针对航空器的低级别的“修理”(按维修手册更换航线可更换件)。其核心概念是确认航空器符合型号合格证要求和/或恢复航空器至型号合格证要求。
定期检修是航线维修的深化,其核心概念仍然是确认航空器及部件符合型号合格证要求和/或恢复航空器及部件至型号合格证要求。
民航总局认为合理的其他工作,是民航总局为方便管理而设定的“有效空白”项目,不具有具体含义,本文在分析中有意忽略。
从对“维修种类”的具体分析,可以归纳出“维修”概念的两点共性:对偏离可用状态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恢复其到符合型号合格证状态,对正常可用状态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确认其符合型号合格证状态。
对正常可用状态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确认其符合型号合格证状态,主要是维修单位依据营运人维修方案和生产厂家维修手册,对航空器部件和系统进行测试。在不低于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前提下,由营运人在维修方案中检测项目的工作间隔和工作深度,由维修单位实施。因而,对正常可用状态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进行测试,其工作间隔和工作深度的,反映出营运人对航空器可靠性水平的要求程度。
维修,是指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符合其批准型号设计状态,并保持其状态在可接受的可靠性水平之内的一组活动。它包括对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