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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车被当临时车收费 物业称系统延迟引发误会

※发布时间:2018-3-30 6:39: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明明已缴纳了停车月租费,国庆8天假期时却被恒安物业另收了近300元的临时停车费。国庆期间,江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本报于10月13日报道此事后,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10月16日,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受理了江女士的书面投诉,湖里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接到转来的书面投诉后,前往恒安物业进行了检查。江女士告诉导报记者,恒安物业于10月30日退还了其中一部车多收的费用共计270元。“但是还有两部月租车,是同样情况多收费的,而且是过了国庆期间还按临停车多收费的,恒安物业一直不退还。”

  日前,江女士再次投诉,对此,湖里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高度重视,并于11月2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导报记者应邀进行了现场采访。

  11月21日上午,物价部门负责人黄先生主持本次调解,希望双方能就此纠纷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和解。江女士表示,令其的不仅是多收费用问题,更是物业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我们一次性缴纳了三辆车的月租费,现在只退还了投诉的这辆,其余两辆车也被多收了,我们要求退还,物业说系统查不到多收的记录不能退?”江女士出示了9月30日公司转款给恒安物业三辆车月租费的凭证,以及其它两辆车在10月期间进出停车场,用微信向物业交费的打印单。“难道只有再打一次12358,物业才肯退吗?”

  针对该事件,物价部门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关于江女士投诉的其它两辆车尚未退还多收费用的问题,先请物业自查,物价部门也会调查,调查结果会告知双方。至于是否系统问题,也将进行调查。

  不过,江女士投诉的物业10月1日起擅自将300元月租费涨为400元,系合同问题,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恒安物业王经理表示,自己曾就此事多次拜访江女士,并已作出道歉,同时也已退还了一部车国庆期间按临时车收取的费用。

  至于江女士反映的还有其它两辆车也被多收停车费的问题,王经理表示恒安物业将就此进行自查,核实清楚情况再予以回复,希望能消除误会。

  市民江女士反映,称在10月1日至9日国庆放假期间,其公司三辆长期停放在恒安国际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月租车”,被物业当成“临时车”收费,每次进出停车场都需另外缴费,其中一部车最多的一次收费达每天70余元。

  对此,物业公司答复称系系统问题,查实后将退还。国庆假期结束后,江女士找物业公司沟通退费事宜,物业却表示收费没有问题,国庆期间的收费不能退还,原因是江女士公司缴纳的停车费到账时间为10月1日,系统无法及时生效,故无法识别其为“月租车”。协商无果,江女士只好拨打12358热线进行。(海峡导报(微博))

  

关键词:临时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