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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9-8 5:24: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心一意爱上你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厦门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第一批清算资金7,997万元、19,756万元。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第三批清算资金2,693万元以及2017年第一批清算资金11万元。上述推广补贴款项合计为30,457万元。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中对应的2016-2017年公司所售且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为121,246万元。本次收到的30,457万元推广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的影响。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以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注:加上前期购买并于2018年4-6月份实现的收益,2018年4-6月份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合计为1771.32万元,合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8.41万元。

  委托理财合作方与本公司均非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亦非募集资金,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金,未涉及诉讼事项,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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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由325棋牌提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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