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发展与天津港均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港集团”)所控制,其中天津港集团持有天津港发展53.50%股份,天津港发展则持有天津港56.81%股份。天津港发展通过其直接持股及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股的五家装卸及物流领域的参、控股公司,在天津港区内经营集装箱码头、粮食、钢材等散杂货码头及物流业务;天津港主要经营煤炭、矿石等散杂货码头、集装箱码头及物流等业务,两者存在同业竞争,使得天津港无法进行资本运作,相关资源整合也无法进行。
回查公告,2014年5月16日,天津港发展承诺,在2016年内,以实现天津港进一步做大做强战略为指导,按市场发展情况,在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将天津港的港口业务和资源进一步划分和整理,细分业务市场,梳理和优化业务结构,解决天津港发展和天津港的同业竞争问题。在此期间内,天津港发展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天津港的利益。
2016年12月9日,天津港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通知,称其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
根据相关公告,天津港本次重组包含资产收购及资产出售两部分:资产收购方面,天津港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津港发展及其附属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天津港联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股权、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第二港埠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际40%股权及天津港海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出售方面,天津港拟向天津港发展附属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100%股权。
重组完成后,天津港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及营业收入规模将明显提升,这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基础,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实力;天津港利润规模提升明显,盈利能力指标得到改善,股东即期回报有所增厚,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外,重组后天津港的装卸业务收入规模也将有较大幅度提升,装卸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将明显上升,上市公司“天津港装卸物流产业板块运营主体”的定位更加突出,业务特色更加鲜明。
天津港发展和天津港的同业竞争问题化解后,其发展定位将明确:天津港是天津港集团范围内装卸物流产业板块的运营主体,天津港发展是天津港的控股股东、拓展海外业务的平台及港口拖轮业务等非装卸物流业务的运营主体,天津港及天津港发展分别直接负责各自板块业务运营管理。
本次交易后,天津港港区内的主要装卸及物流业务企业股权及资产将整合至天津港,这将为后续进行资源深度整合、优化业务发展、激发协同效应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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