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本项目站工程已由中国铁总公司和省人民以《中国铁总公司 省人民关于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总公司和省投入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铁局枢纽工程指挥部、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综合维修工装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铁枢纽。新建4000平方米高架候车室,3座旅客站台为高站台,新建钢筋混凝土站台雨棚,新建1座10m 宽旅客地道,1座5.2m 宽行包地道,线间增设客车上水设施,客车场线及部分站场设备。站车场:基土石方112万立方米,桥涵7座,铺轨55公里,道岔120组。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电务综合维修工装设备分为6个包件,招标范围包括投标物资的设计、制造、保管、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具体如下: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铁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财务要求:提供2014年和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国家、铁总公司及铁局通报有不良记录在停标期限内,不能参与本次物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岗区中山181号市民大厦四楼,电线)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皆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元。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接受网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南岗区中山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国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须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会审查或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证书;3、必须有本年度或上年度省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出具室内电源和数字电缆各2个以上真实的招标使用单位使用投标产品处理现场高阻接地、混线故障成功实例(接地电阻在0.2兆欧以上)、2个以上真实的铁局电务部门现场高阻故障成功处理实例,并出具相关电务段实告(需盖章);4、接受代理商。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3、接受代理商。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3、接受代理商。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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