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在校准周期内,检测人员或质量监督员如发现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有任何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向组(室)负责人报告。
1.2 在仪器设备待修期间,应将标有仪器设备状况的标志牌(停用证)置于明显,以防仪器设备的误操作。
1.6 如出现1.1条所述情形,应立即通知质量负责人,予以对此之前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重新审核,如有确认对先前的检测已产生影响,收回检测报告执行《纠正措施程序》。
2.1 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完毕,操作员应负责清理工作;每天工作结束后,由设备使用人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加油防锈等日常保养工作。
2.3 各组(室)负责本组(室)检测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管理组应对各部门仪器设备定期保养情况进行监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