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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价值日益受关注 如何交易、继承缺乏标准

※发布时间:2020-8-12 2:57: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随着互联网与人们现实生活关联越来越紧密,各类虚拟财产不断在“云端”累积。除了支付宝、游戏装备等直接与“钱”相关的虚拟财产,社交平台账号等网络资源也都具有一定资产属性。当前,虚拟财产尚在不断探索,亟待各方携手共建机制。

  “我的微博记录了我10年来的点点滴滴,了我的许多重要人生时刻。”广州人杨女士说,10年前,她注册了微博账号,后来一些营销号觉得这个微博昵称很亮眼,由于一个昵称只能由一个用户使用,便开价数百元到上万元求购。后来,杨女士账号被盗了,其中内容被全部清空,且无法恢复,“感觉损失挺大的,既有上的也有实际的损失,花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

  游戏币、游戏装备、QQ账号、微信号、抖音账号……当人们的日常生活逐渐向虚拟空间拓展,这些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网络资源越来越受重视。今年,随着《民》对虚拟财产做出原则性,虚拟财产的线日,最高法、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的价值引领作用。

  “为了这款游戏装备,我充了不少钱,也花了很多精力。现在游戏平台更新,性能和属性都发生了变化,装备更容易获得了,相当于贬值了。”某高校学生小王说,游戏运营方突然改变装备性能和属性,让他觉得之前的投入“很不值”。

  游戏平台擅自变更已售出的角色、道具及其功能并不少见。早在2003年,全国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中,游戏玩家发现自己的几十种虚拟装备莫名丢失,最终法院判令游戏运营商对这些装备予以恢复。

  有专家分析,广义上讲,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如网游装备、淘宝店铺、数字货币、自账号等,能够实现网络交易变现;另一方面,虚拟财产还具有情感价值,人们在社交平台账号、电子邮件中记录生活点滴和,是一种很有价值的财富。

  周晓辉是某军旅题材自账号的运营者,在微信号和微博平台拥有数百万粉丝。“这个账号的价值就在于粉丝数量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力。为此,我们专门注册了商标,我们的千余篇原创作品,避免虚拟财产受到损失。”

  梦见杀人流血

  《民》总则编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有的,依照其”,明确肯定了虚拟财产的民事客体地位和财产属性;继承编则以概括方式定义遗产,只要是自然人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这意味着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也可以包括在内。

  “《民》将虚拟财产、数据等概念纳入立法层面,这是对互联网时代新出现的虚拟财产现象的确认,为今后的立法、司法实践打开了空间。”大学院教授、副院长薛军说。

  在网易游戏交易平台,某手机游戏中一个角色标价2999元;在微信号上推广商品,根据粉丝数、阅读数等指标,一篇文章的广告宣传价值可达数十万元……虚拟财产价值几何,目前还缺少权威机构的评估,大多是双方协商确定。

  去年12月,全国首例微信号“分割”案作出终审判决。2016年,赵某等四人共同开设微信号,并以赵某名义注册,创立一年,累计收入300余万元。但四人对收入分配方式发生分歧,赵某便修改了账号密码,其他三人将赵某诉诸法庭。合作运营号属何种法律关系?号是否具有的经济价值?这些问题成为本案焦点。最终,法院以该号评估价值400万元为基础,酌定赵某向三人各支付折价补偿款85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相关法律缺乏具体,目前网络服务提供商一般用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017年,一位浙江宁波网民在游戏公司和游戏玩家帮助下,继承了已故父亲的游戏账号,但账号的所有权仍归游戏公司,不允许转让、买卖。

  “虚拟财产面临的最大争议,是如何理解它的性质。”薛军说,“如果从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理解,虚拟财产的交易受制于用户和平台间的合同条款;如果认同虚拟财产具有物权的特点,其财产属性则更加突出,可以具有流转性。”

  “另一方面,对于网络账号,一些人想‘被继承’,也有人希望‘被遗忘’。”在深圳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杨帅表示。“网络账号中包含了大量隐私信息,这些可否被视作虚拟财产并被转让、继承?它们属于用户个人所有,还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有?这些问题仍需在实践中探索。”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

  以淘宝为例,网络店铺可以根据相关进行变更主体等操作。“一开始,淘宝店铺只能在婚姻变化等特殊情况下变更主体。近年来,店铺主体变更的需求和情形不断增多,我们就新增了‘协议变更’功能,并要求商家及时向系统提交变更信息,这有助于平台及时掌握商家变化,也有利于消费者权益。”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网络游戏经营者提出要求,对于排除或消费者、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应尽快予以改正。

  而在个人账户继承方面,由于存在隐私等问题,专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在用户协议条款中增加“继承条款”,由账号持有人决定其虚拟财产可否被继承,以及可继承范围。目前,一些互联网平台已经有所探索,如新浪微博,博主离世后,亲属可向平台申请账号信息。

  “虚拟财产还需细化。立法和司法机关应继续探索划定虚拟财产的具体范围和性质,为具体司法实践提供指导。”赵占领。

  对于用户来说,虚拟财产,首先要账号安全。微信团队呼吁,用户不要使用外挂服务或非客户端,不随意出租出售社交账号,或把账号相关信息提供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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