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23日(含)至2006年9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3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23日(含)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23日(不含当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目录中没有专业由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判定。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招聘公告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北安市人民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本次招考采取网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2024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省人民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受理审核政策性加分,具体如下: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23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北安市人民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北安市人民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7日12: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7日12: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至2:1;达不到2:1比例的,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按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9日关注北安市人民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9日14: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北安市。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北安市人社局联系。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安市人民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试卷分为A、B、C三类: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A**)为A类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B**)为B类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C开头的(C**)为C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经济、法律、管理学、公文写作等;《教育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等;《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医学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处理。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设开考比例须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县、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等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人民网站公布。
报考北安市留置大队男戒护员岗位(岗位代码:A09)的人员加试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选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标准参照《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北安市留置大队男戒护员岗位(岗位代码:A09)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其他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报考北安市留置大队男戒护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均不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北安市人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的按执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北安市人民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处理。